三十二朔月
你是不是沒出過社會…還是涉世不深?
你從小到大人生這麼順利的嗎沒受過挫折沒被冤枉過? 沒被逼著做不想做的事?
沒遇到無法解決的問題? 不用為了保護什麼而為了某事妥協? 做甚麼事都是成功的
是的話 我沒甚麼好說的 愛與包容不是這樣讓你用的 跟你討論問題你跟我講叫我去跑修法流程
這就是你的處世方式嗎 很棒啊
起爭議靠殺人解決就是你直接妄想出來的情境了我怕你不清楚 我想跟你討論的就是
當兩個人犯了殺人罪一個是為了保護家人比如之前那個海陸不小心S了闖家小偷那位
另一位舉例是以前的捷運隨機那位好了
兩位都是殺人犯 觀感會一樣? 如果海陸那位有了成就因為當初救了家人不能選公職你覺得公平嗎
起爭議你能在別人拿槍的時候你在跟他講法律試試 先讓自己活下來才有後續
在這個情況下你可以試試講 我們是法治國家,不管對方如何窮凶極惡,都該由法院定罪。
再者法律對我來說就是人民的公約 就算我覺得不合理他立法了就該被遵守
真的不合理的法條就該申請釋憲 明明就有褫奪公權的法條了還要多一個排黑條款
我是真的不太懂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