仍無法復原,你的文章換在站規修改前也是被刪除,不能帶有用戶名和卡特帳號是準則。
我說了被警告沒差,但一樣情況請把我在板規修正前檢舉的也一併警告。
會根據情況判定
還有,卡特輕鬆化不代表把別的網站的網友當狗罵吧。
你不覺得SpyMomiji他整天在洗別人AIDS有問題?說無辜的人AIDS符合卡特規定?
我現在不是找你麻煩,而是要請你思考,你覺得卡特該長期放任這種行為下去嗎?
至於你提到的,版主與管理員也無法界定 AIDS 相關 是否屬實,
因為如果被檢舉文章一多,處理者是不可能花一堆時間看前後文,通常只根據被檢舉單一文章內容處理,
AIDS的挑釁和類似程度暫不處理,除非到類似汙辱家人或是同文章互罵篇幅很長的程度。
還有站長要我移到這裡問的,
追根究柢,SpyMomiji目前四次警告都是別的管理員給的,
請問他這麼多次違規為什麼站長一次也不想處置?
大多數懲處以及警告為版主處理,除非用戶來信,極少數被私信檢舉文章才是由我處理。
他長期挑釁他站網友被處置好幾次不雅言詞你都覺得OK?
你都不覺得如果他不長期挑釁巴哈網友,卡特論壇風氣會比較好嗎?
也因此才有黑名單功能
他都不會被處分了,@三十二朔月為什麼被處分?他言詞還比SpyMomiji輕微
三十二朔月多次標註他人,相關文章已刪除,以及而站規1判定標準為上方所提到的「用戶用髒字罵人或是極為挑釁導致大多數用戶不滿為主」
岳伍佰
同上述對於站規一的解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