犬走椛探子 應該不只有偷渡了 我一度懷疑,早上在問 32 要不要告誰的那幾樓應該是被管理員幹掉了。 如果是真的,那還挺丟臉的。 (但我猜那個人本來就臉皮薄但又不要臉) 但如果把人黑名單這種眼不見為淨的做法真的那麼有效,那麼那位跑去問 32 的應該也就不需要開這麼多分身了
噓! 我覺得站規總該要有規範釣魚行爲等等一系列的規則了吧 還有要求明顯是單純政治文黨的政治文強制要求使用政治節點 討論民生議題等等話題,但有點涵蓋到一個或多個政黨,這種能不使用政治文沒關係,討論這類問題通常多少都會涵蓋到政黨而有政治話題,但明顯偏離主題想扯成純政治話題就不行。 還是站規原本就有?
Z 噓! 原本的情況是如果版務發現多個類似情況只會有一個警告, 且版務會改成政治節點,有收到檢舉都會處理, 現在則是該用戶如果有多篇情況皆不加此節點, 會根據發表文章數量給予對應的警告次數,並更改節點。
噓! 青霧島響 好的 是我沒仔細看站規文章,我的錯 Z 所以說政治文未用政治節點,這狀況發生時您們管理群已經早發現,但選擇維持原規則,直到現今這事件發生才順便進行規則上的改動,還是有時效性的臨時規則 這樣理解沒錯吧? 我希望能增設限制釣魚等行爲的規則
Z 噓! 是的,為了在執行期間能聽取用戶意見與觀察論壇使用情形, 靈活調整而執行,因為卡特目前定位比較偏向能輕鬆討論,所以才有時效性規則, 等到執行結束後會再次考慮是否要將「多次警告」納入正式站規、延長到總統大選結束或是維持現狀。
今北泉 噓! 比較像是主動跟被動的區別,這方面可能你是比較晚來卡特的會員,我跟你解釋,當初卡特戰規出擬草的時候就有吵過一次,關於版務的執法方式,原因跟過程我就略過,總之後面討論的共識是,版務不會主動處理版面文章,只有有會員檢舉才會進行處理,用意是給站規可以有極大彈性,主要希望依賴會員與會員間的自主管理,如果會員間不認為其文章有侵犯彼此,那這篇文就不應該是有問題的文章,主旨讓會員發文可以不會受到限制,免於讓版務可能有偏頗行為導致的不合理刪文等。 我是前版務啦,我之前對於鄭志文也是主動處理,但你也知道的,那些不想用正確節點的政治除就是想釣魚,所以我那時候有點小爭議,所以我也覺得我可能不那麼適合做版務我就自請離職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