Z 站規十七是指:有符合意圖衝高曝光數與宣傳內容兩項條件,
晚安串與提醒串沒有涉及到次要條件「宣傳內容」
怎麼說沒有?我刻意曝光自己的行為,不就是種宣傳嗎?還是宣傳自己不算呢?還是你要說因為這些都沒有放上外部性連結,不構成宣傳意圖?我之前的自言自語串是不是也該鎖起來?
那麼以後版物去判斷是否有宣傳意圖是以有沒有外部性連結為主?
Z 增加曝光的含意包括,明顯帶有宣傳性質才會觸犯站規十七的條例
例如:推廣自己的作品或文章,並以更新作品等方式為由,在自己文章上回自己的文
舉例
違規:發表了一篇關於自己帶有外部連結或連繫資訊的文章,透過某種理由自推文,造成網站用戶反感即為違規
(以目前版務爭議的這篇為例,宣傳自己的伺服器自推使他人看到即為違規)
無觸犯:分享喜愛的東西、話題等,有共同愛好者討論,經版務判定非刻意即為無觸犯
意思是,今天有繪師放上自己的推特、pixiv連結,就算是構成宣傳?然後畫了新的圖,不能以推文方式分享,得用以編輯一樓內文才不會觸犯站規?在文章如此容易被洗到底,在現在個人頁面創作連同其他文章混在一起的使用體驗下,禁止以自回文方式更新紀錄其創作?
還有找人一起打遊戲的,並非宣傳自己,而是宣傳自創比賽,宣傳DC群組,宣傳自創活動之類,又是算在"分享喜愛的東西、話題等,有共同愛好者討論"還是"多次衝高曝光與宣傳"
那我開寫都寫比賽,附上我DC或信箱,並每日推文提醒投稿,又算不算"發表了一篇關於自己帶有外部連結或連繫資訊的文章,透過某種理由自推文"還是說這是沒有造成用戶反感不算?還是這算有共同愛好者討論?但如果沒有人寫討論根參加,那我是不是就只是無意義宣傳?
更甚者討論回這次的爭議,如果以巴哈專版來說,回文便會有通知的情況下,更新的推文比起宣傳,更大意圖是要提醒內文餐與者看更新報告,難道這樣子也會算在版規限制範圍?
講真的,你不可能判斷所有發推文,有沒有宣傳意圖,這種需要自由心證到爆的站規解釋,只會讓版物權力更大,並且讓3凱那種事情在一次發生,跟狗屎沒有兩樣,若不是可以非常明確判定的東西,就放手讓使用者自由。
宣傳是不可能輕易判斷的概念,畢竟這跟公式化的東西不一樣,有太多概念會與之雜染,是不可能將其簡單化以某種規則純化出通用解釋。
要嘛所有東西都不要,以硬性規定只要有外部連結+自推=觸犯站規十七,不然就不要這樣搞,想要這樣又要求能夠讓版物有一定程度上的自由心證,只會是災難罷了。
---------------與本串討論事務無關------------------
先不論"大規模禁止某些議題或內容"這種不清不楚,想怎麼禁就怎麼禁,搞到讓場外一堆人跑過來,也讓臉書一堆人怨聲載道的條文。
你未來想怎麼搞,卡特會變得多屌這些話,八竿子打不著"目前"使用者使用的是現在,現在才是"目前"拿未來的寄望去處理現在的問題,根本沒有道理可言。
你可以拖延,到更新後這些舊問題自然會失去意義,但這次你去處理了現在的問題,便須以現在的情況做出處理,即便只是臨時條款也行,別再去用未來會怎樣的話來塘塞現在遇到的事情,除非你能明確地說你的更新於何時,一個禮拜後?兩個禮拜後?那確實把事情塘塞拖延一下便可以解決問題,但時間過長便只是歹戲拖棚,浪費信任增加隔閡與爭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