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慘,但留言評論沒有完全順風向怪建商?
看報導後,覺得是委建的樣子欸
合建模式
定義:地主出土地,建商出資金與技術,由建商主導開發、發包與興建。
房屋分配:完工後,雙方依照合約約定的比例分回房屋與車位。建商分到的房地是用來抵付建造成本並賺取利潤。
優點:地主不需要負擔龐大的營建資金與貸款壓力。
缺點:新建物的利益會被建商分享,地主分回的坪數比例較少。
委建模式
定義:地主委託建商或專業管理團隊協助規劃與興建,建商扮演顧問或管理角色,營建及相關成本全由地主自行支付。
房屋分配:完工後,重建後的房屋與土地全數歸地主所有,建商只收取固定的管理費或服務費。
優點:地主可以拿回全部的重建利益與坪數,不需分給建商。
缺點:地主必須自行籌措資金、辦理貸款,且要承擔工程造價波動及銷售(若有餘屋)的風險。
這邊有文字新聞稿